根据《关于实行“双推双评三全程”进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龚诗歌同志为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,请予监督。
公示期限:202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(5个工作日)
接访地点:综合办公楼407
接访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
联系电话:0376-66585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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